概要:2、物业的接管验收牵涉到新旧体制的转移,规范难度较大。计划体制下的房屋管理模式仍 带 有相当的普遍性,其机制的转换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,无论是外部环境,还是内部素质都 有待在实践中逐步改善。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是在原房管部门基础上成立的,虽然牌子换了, 但实质内容没变,接管验收免不了老一套。按公司法新成立的一些物业管理公司,在接管验 收的规范化方面走得比较快,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。3、缺乏统一的接管验收合同文本。接管验收合同订立的内容可随物业的情况或其他条件的 不 同而有所不同,但其基本内容,基本要求与基本形式应该有一个标准。现在一些地区制定了 一些标准合同文本,但大多都不成熟。有些地区完全由交接双方自己拟定合同事项,难免会 出现矛盾或事后的纠纷。而且这样做一方面增加了交接工作量,另一方面也不便于合同的管 理。 显然,物业的接管验收中的问题不仅是上述几方面,还有像监管职能不到位,消费者利益考 虑较少等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。 签于物业接管验收中存在的问题,应注意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 ①进一步完善接管验收的政策法规,文本体系,为规范交接行为创造条件。 ②切实做到政企分开,转变政
房屋验收标准[完整版],标签:装修质量验收,新房验收注意事项,http://www.17xzx.com2、物业的接管验收牵涉到新旧体制的转移,规范难度较大。计划体制下的房屋管理模式仍 带 有相当的普遍性,其机制的转换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,无论是外部环境,还是内部素质都 有待在实践中逐步改善。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是在原房管部门基础上成立的,虽然牌子换了, 但实质内容没变,接管验收免不了老一套。按公司法新成立的一些物业管理公司,在接管验 收的规范化方面走得比较快,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。
3、缺乏统一的接管验收合同文本。接管验收合同订立的内容可随物业的情况或其他条件的 不 同而有所不同,但其基本内容,基本要求与基本形式应该有一个标准。现在一些地区制定了 一些标准合同文本,但大多都不成熟。有些地区完全由交接双方自己拟定合同事项,难免会 出现矛盾或事后的纠纷。而且这样做一方面增加了交接工作量,另一方面也不便于合同的管 理。
显然,物业的接管验收中的问题不仅是上述几方面,还有像监管职能不到位,消费者利益考 虑较少等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。
签于物业接管验收中存在的问题,应注意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
①进一步完善接管验收的政策法规,文本体系,为规范交接行为创造条件。
②切实做到政企分开,转变政府职能,把物业管理公司推向市场,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。
接管合同概述及标准合同样本
一、合同的概述
(一)物业管理合同的特征
1、物业管理公司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。因此,物业管理公司因 处 理委托事务(如房屋维修、设备保养、治安保卫、消防安全、清洁卫生、园庭绿化等)所支出 的必要费用,应由业主承担。
2、物业管理合同是有偿的。也就是说,业主不但要支付物业管理公司在处理委托事务中的 必要费用,还应支付物业管理公司一定的酬金。
3、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是以当事人相互信任为前提的。任何一方通过利诱、欺诈、蒙骗等 手段签订的合同,一经查实,可依法起诉,直至解除合同关系。
4、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,应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权利、义务的平等与一致,并 不得与现行物业管理法规相抵触,否则,合同将不受法律保护。
5、物业管理合同既是诺成性合同又是双务合同。物业管理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,故 为诺成性合同;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都负有义务,故为双务合同。
(二)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
物业管理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:
1、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、住所;
2、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和管理项目;
3、物业管理服务的事项;
4、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;
5、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;
6、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;
7、违约责任;
8、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;
9、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。
物业管理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包括:(1)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使 用管理、维修和更新;(2)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、维修和更新;(3)电梯、水 泵等房屋设备的运行服务;(4)保洁服务;(5)保安服务;(6)物业维修、更新费用的帐务管 理;(7)物业档案资料保管。
物业管理合同除了应当约定的管理服务事项外,还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:(1)业主或使用 人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、更新;(2)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 项。